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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晚上带姑娘在黎城市场潮流水果店买了盒荔枝和一个椰子,付款时会员余额不够,我说差的微信补,收银的说不行,微信补不能享受会员价,我说那充/10元,收银的又不行,最低充值 50。
这不是真正的霸王店!
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的相关条款,我相信这样做是违法行为!
商家要求充值消费才能享受会员价,并设定最低充值金额的行为,**可能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相关规定**,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。以下是法律角度的分析及维权建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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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一、最低充值金额的违法性**
1. **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**
- 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九条、第十条,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,经营者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强制交易。若最低充值金额迫使消费者为小额消费预付大额资金(例如下载7元文献需充值50元),属于变相强制交易,占用资金并增加退款负担,法院通常认定此类条款无效。
- **典型案例**:中国知网因设定50元最低充值额被起诉,法院判决该条款无效,并责令退款(刘智超案,最高法公报2020年第1期)。
2. **格式条款的无效认定**
- 若最低充值条款未显著提示,或排除消费者退款权利(如“余额不退”),属于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禁止的“不公平、不合理格式条款”,内容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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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二、强制充值换会员价的合法性边界**
1. **会员价本身不违法,但需满足条件**
- 商家可设置会员专属优惠,但**不得以“不充值就无法享受基础服务”强制预付款**。例如,若普通消费者仍能以非会员价购买商品,则会员价属于正常营销;若商家要求必须充值数百元才提供基本服务(如下载文献),则涉嫌强制交易。
2. **自动续费与知情权保障**
- 若充值后自动续费会员,商家必须:
- 在开通前**明示**自动续费条款(非隐蔽小字);
- 在每次扣费前**提前5日以显著方式通知**(如短信、弹窗);
- 提供**随时取消**的便捷渠道。
- **违法案例**:优酷、网盘平台因未显著提示自动续费,被法院判决全额退款(2025年广州互联网法院案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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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三、商家的法定义务**
1. **书面合同与透明条款**
- 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二条,收取预付款的商家**必须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**,明确约定退款方式、违约责任等。未订立合同者可能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。
2. **合理定价与无套路营销**
- 会员价不得虚构原价,自动续费价格不得高于直接购买价(如自动续费59元/月 vs 直接购买49元/月违反《价格法》)。若以“充500送50”诱导充值但未说明退款规则,可能被认定为欺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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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四、消费者如何维权**
1. **协商与投诉**
- **步骤**:保存充值记录、合同截图 → 联系客服要求退款 → 若拒退,向12315或黑猫投诉平台举报。
- **依据**:商家未履约时,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及利息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三条)。
2. **诉讼与典型案例支持**
- 若涉及金额较大(如数百元),可凭法院判例(如知网、优酷案)提起诉讼,主张条款无效及全额退款。小额纠纷可通过互联网法院在线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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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总结:违法情形速查表**
| **违法行为** | **法律依据** | **维权措施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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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单方设定高额最低充值门槛 | 《消法》第9、10、26条 | 主张条款无效,要求退款 |
| 自动续费未显著提示或无法取消 | 《消法实施条例》第18条 | 投诉/诉讼,要求退全款 |
| 强制充值才享基础服务 | 《消法》第10条(强制交易禁止) | 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|
| 预付费未签合同或未约定退款 | 《消法实施条例》第22条 | 举报商家,最高罚50万 |
**结论**:商家单纯设置“会员价”不违法,但**捆绑最低充值金额、强制自动续费或隐瞒条款**均属违法。消费者应留存证据,优先通过投诉渠道维权;若遇平台拒绝,可凭借司法判例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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